国银金租(01606)发布公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及卖方于2025年5月28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本公司作为买方与承租人及卖方订立转让合同,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3.36亿元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即交易标的),租赁期为180个月。
作为融资租赁安排的一部分及根据转让合同,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承租人指定的交易标的(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且卖方同意将交易标的交付给承租人并将交易标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名下。交易标的为承租人拥有的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的风力发电设备。交易标的评估值约为人民币17.8亿元。卖方不单独核算交易标的的税前及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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